各有关单位及参保人:
为切实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社保基金管理,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经办规程》(粤人社规〔2019〕27号) 的规定及有关要求,现对我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未合并及清退的12346名参保人开展个人账户清退工作。从即日起,需合并清退个人账户参保人可持以下资料到相应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一、所需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
2.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
3.参保人社保卡或有效的借记卡(如参保人已死亡需将待遇转入亲属账户的,需提供亲属社保卡或有效的借记卡及公证处出具的财产公证书)。
二、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揭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榕城区莲花大道东侧) 电话:0663-8214187 联系人:吴若群、罗晓坤
榕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榕城区望江北路南侧区机关办公大楼二号楼) 电话:0663-8756417、0663-8756415 联系人:陆斯伟、黄娴曼
揭东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揭东区人民广场东侧) 电话:0663-3266485 联系人:林晴娜
空港经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榕城区渔湖镇港口村政务中心隔壁)电话:0663-8779140 联系人:谢锦彬
普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普宁市流沙北新河西路8号) 电话:0663-8370222、0663-8370223 联系人:黄章钦、张佳芬
揭西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揭阳市揭西县河婆街道特美思大道68号) 电话:0663-5582322 联系人:蔡淑妮
惠来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惠来县东华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663-6617880 联系人:翁宏涛
特此公告。
揭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10月12日